首先,兩個主體不一樣。人事代理只能由政府授權的合法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有這個資質,具體說這個合法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就是各地的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而人事外包的主體是從事各種商業性活動的企業。其次,工作內容不一樣。人事代理的工作內容是各級人才中心根據國家法律和各級政府的需要,負責為各類人才提供檔案托管、辦理轉正以及其他證明,是具有半官方性質的。人事外包是出包方即有人事外包需求的企業將某些本應由公司內部的人事部完成的全部工作或者部分工作內容外包給其他的人力資源外包公司,比如員工招聘、代繳社保、績效考核、薪酬發放等等,使企業從繁雜的人事工作中解脫出來,從而更加專注于那些戰略核心工作,以減輕企業的工作負擔和達到削減企業經營成本的目的。是完全商業化的活動。